贷款结清前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 相关部门为大家答疑解惑

时间:2021-10-15 11:12:27 来源: 大河财立方


住房公积金和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购买商品房、购买二手房、租房以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均能申请。今年7月,郑州市出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政策调整后,大河报记者收到诸多关于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咨询。

其中,正在购房的家庭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结清前,夫妻名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使用;提前结清贷款、提前部分还款和缩短还款期限有什么区别等问题,受到市民普遍关注。10月14日,大河报记者汇总段时间以来的市民提问,向郑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一一咨询,为大家答疑解惑。

1.今年7月出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有什么影响?

答:新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属于收紧政策,贷款方面,需要缴满1年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收入较低的,可获批的贷款金额会有所下降,个人征信严重不好的将不容易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方面,缩短了购房提取的窗口期,以购房为理由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在购房后2年内申请,超过2年将不能提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以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为理由提取,贷款结清前不能以其他理由提取。

2.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后,正在购房的家庭应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已于今年9月16日起开始执行,如果在此日期之前已签订了购房合同,或已办理了组合贷款、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初审手续,则可继续按原政策办理后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建议尽快办理。如果在此日期之后签订购房合同或办理的组合贷款、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初审手续,则直接按新政策审核。

3.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夫妻名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使用?

答:新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未结清前,只能以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为理由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能以其他理由提取。

市民可通过这些办法使用账户内的资金:一是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使用借款人或配偶名下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动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从而减少工资支出。二是使用借款人或配偶名下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办理一次提前部分还款或结清贷款业务,从而减小家庭还贷压力。三是通过个人还款银行卡归还若干期公积金贷款本息后,以归还贷款本息为理由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4.退休了,公积金账户上还有钱,想把钱取出来该怎么办理?

答:退休职工本人办理公积金业务,可以在“郑好办”APP公积金“一件事”专区直接刷脸验证办理,所提取的资金“秒到账”。此外,各公积金办事大厅均设置有老年专窗,有专人负责接待,给退休职工提供全程的帮办、代办服务。职工公积金账户上的资金,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计息。

5.今年“郑好办”新开通的公积金事项有哪些?

答:新开通了购买商品住房(配偶提取)、购买二手住房(配偶提取)、提前部分还款、提前结清贷款、缩短还款期限、还款账户变更、按月冲还贷签约、公积金贷款进度查询、公积金还款计划查询、备案楼盘查询共十项。另外,“还商贷提取”目前有建行、农行,期将增加郑州银行,支持郑州市区县内在商业银行办理的住房贷款。

6.提前结清贷款、提前部分还款和缩短还款期限有什么区别?

答:提前结清贷款是贷款期限还没有到期,要提前全部还清贷款,建议错开还款日当天,还款状态正常没有逾期就可以在“郑好办”上本人操作还款。

提前部分还款是仅还一部分贷款,但还款金额不能低于1万元,以后每个月的还款额会比原来的少一些。

缩短还款期限是提前部分还款的同时,选择缩期,以后每个月的还款额和原来的一样,但还款期限会减少,具体能缩短多少期限,系统会计算出最大期限,用户自己选择就好。

提醒大家在办理时,一定要阅读用户须知。

7.“购买二手住房”提取时,提示“未获取到房屋信息”怎么办?

答: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要输入“购房合同编号和购房产权证号”,两项输入正确时,房屋坐落、房屋总价、房屋首付款、购房日期等关键信息会自动获取,如果不正确,会提示“未获取到房屋信息”,另外,二手房由于房龄时间相对长些,系统自动匹配不上时,就会提示“带齐材料去柜面完善房屋信息”,有这两种提示时,就需要到柜面完善信息后才可以再次通过郑好办提取。

8.本人名下的商业住房贷款,可否从公积金余额里直接代扣?

答:目前没有考虑这一功能,一是涉及多家银行,二是涉及银行的核心系统,三是涉及资金安全。目前,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在线上和线下采取报账形式,推出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业务,下一步会根据需求深入研判,进一步拓宽线上办事渠道。

9.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如何计算?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用以下公式按实计算:

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

10.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怎么规定的?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三倍,最低不得低于郑州市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11.工资总额组成包括哪几项?

答:按国家规定(统制字[1990]1号文)的职工工资,有以下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12.异地转移接续怎么办理的?

答:转入接续可到现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办事大厅柜台申请,由大厅人员发起申请,或者扫描全国小程序二维码,由职工本人发起转入申请。办理转出手续,需要职工在外地的公积金机构向郑州公积金发出109388转出申请,办事大厅接收到此信息后,办理郑州公积金余额转出业务。

13.今年7月的最新政策无法提取公积金是如何规定的?

答:新政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借款人(含已经出具异地贷款证明、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缴存账户余额仅可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

14.单位办理缓缴公积金业务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困难企业可持《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复印件(验原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财务报表、工资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报告),向各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申请办理。(大河报记者 冯子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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