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9月24日8时起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

时间:2021-09-24 10:48:50 来源: 大河财立方


9月23日,鹤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的通知。通知称,经会商研判并报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市防指决定于9月24日8时将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Ⅳ级提升为Ⅱ级。

详情如下:

鹤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的通知

各县区(功能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鹤壁市24日白天到25日将有中到大雨、局部大到暴雨,并伴有短时强降水、短时大风等强对流天气;27日到28日有阵雨,局部大雨。此次降雨持续时间长、累计雨量大,并与前期强降雨区域高度重叠,加之当前盘石头水库超汛限水位运行,卫河、共产主义渠水位已超警戒水位,西部山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达到黄色、局部可能达到橙色预警等级。按照《鹤壁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并报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市防指决定于9月24日8时将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Ⅳ级提升为Ⅱ级。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安排部署,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要抓紧抓实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防汛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始终保持警醒,防止松懈,守牢底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要坐阵指挥,统筹全市各项防汛工作。市气象局、市水利局、鹤壁水文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分管领导到指挥部集中办公,加强会商研判,强化预警预测预报。

二、各级责任人要迅速到岗到位。各县区党委、政府领导要带头到各自分管领域检查督导防汛工作,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遇到险情灾情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确保本辖区不出现问题。

三、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关、降、停、撤、拆“五字要诀”加强汛期应急处置管理工作。要提前做好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影响区、危房等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做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高度关注卫河、共渠、淇河、沧河等河道上游来水和水库泄洪情况,对河道险工险段,蓄滞洪区分洪、退洪口,在建涉水工程全面开展除险加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对下穿式隧道、涵洞、地下空间等易积水区域,要备足防涝排涝除险物资装备,设立警示标志,安排人员值守,切实做好防洪工作。

四、全市所有预备力量要保持高度戒备,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充沛、装备完好。要坚持合理布防、科学抢险、安全救援,确保能够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救灾救助。

五、市气象局每2小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报告;市水利局、水文局每2小时报告一次水情及洪水预报结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每2小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结果及相关人员转移避险情况;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每日8时、18时报告城市内涝、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对突发险情、灾情要及时报告。各县区(功能区)防指每日8时、18时要向市防指报告最新防汛工作进展,突发险情、灾情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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