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自8月28日起恢复个体诊所诊疗服务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

时间:2021-08-30 08:23:09 来源: 映象网


8月28日,映象网记者从“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获悉,针对郑州市下一步常态化卫生防疫工作有哪些具体举措这一问题,发布会中有了明确回应。

据介绍,在规范开展诊疗服务方面,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工作制度,切实强化首诊负责制,高度关注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的患者,强化流行病学问诊和患者基本身份信息登记报告,实施闭环管理。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要将所有发热患者引导至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并对发热门诊(诊室)患者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反馈之前,所有患者一律留观。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强化预检分诊制度落实,发现新冠肺炎可疑病例及时报告,通知专用转运车将其转诊至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期间全程执行闭环管理措施。医疗机构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在2小时内按程序报告,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并尽快按要求将患者转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加强住院患者陪护及探视管理方面,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原则上不安排探视和陪护,非定点医院非必须不探视、不陪护,确需陪护的要固定陪护人员。非定点医院陪护人员进入病区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证明,陪护期间不得随意进出病区,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每周2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天以上。鼓励有条件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无陪护管理,采取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

持续做好新冠肺炎医疗救治方面,全面落实“四集中”要求,统筹医疗力量调配和医疗设备配备,确保新冠肺炎患者“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坚持中西医结合治疗,对轻型、普通型患者尽早介入,防止轻症转为重症;重症病例实施“一人一策”多学科诊疗,最大限度地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患者治愈出院后实施隔离观察和跟踪管理,加强健康监测、心理疏导和康复治疗,促进患者全面恢复健康。

着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方面,自8月28日起,恢复个体诊所诊疗服务。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标识,引导具有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发现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时,要在做好流行病学问诊和相关信息登记的基础上,立即向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告,安排专用转运车尽快将其转至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疗机构要强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基层医疗机构,将具有发热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全部引导至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等待检测结果的患者全部留观。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基层医疗机构,不得常规诊治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要在做好患者流行病学问诊和相关信息登记基础上,立即向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告,安排专用转运车,按照既定流程尽快转至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请广大市民朋友要配合医院做好管理服务,规范遵守探视及陪诊规定,进入医疗机构时测温、扫码并正确佩戴口罩,主动做到不聚集、不交流,“一人一患一诊室”“一米线”,尽量减少在院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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