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将确保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保障住房安全

时间:2021-08-27 08:01:54 来源: 映象网


8月26日,映象网记者从“河南省加快灾后重建”系列新乡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乡要求各县(市、区)坚持“不漏一屋、不落一房”的原则,组织镇村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受灾农村居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省、市、县住建部门先后组织工程质量监督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检测等专业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共2889人(次),对乡镇初判存在隐患的房屋进行评估,为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提供技术支撑。

分类组织实施方面,坚持因地制宜、统分结合的原则,采取农户自建与政府组织统建相结合,原址重建与异地新建相结合的方式,对村民住房恢复重建。鼓励蓄滞洪区内的村庄,坚持“避害”原则,科学选址,统一规划、集中迁建。加快编制《农村住房设计图册》并免费提供村民使用。

政策资金支持方面,对因灾受损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将会予以补助资金支持,保障村民基本住房需求。对农村居民住房灾后重建工程,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建设用地指标。对政府统建、手续齐全、集中连片的农村居民住房迁建项目,符合条件的,积极推荐申报装配式示范项目,争取奖补资金支持。

加快恢复重建方面,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受损住房进行质量安全鉴定,制定拆除重建和加固修缮技术方案,出具恢复重建工程验收报告,确保工程质量。对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实行台账管理,倒排工期,强力推进,确保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新乡市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保障农村居民基本住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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