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农业畜牧业恢复重建政策措施发布 尽快补种改种严防死亡畜禽入市场

时间:2021-08-17 08:03:18 来源: 映象网


为尽快恢复种植业和畜牧业正常生产秩序,促进农业农村抓重建、稳增长、促发展、保稳定,鹤壁市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8月16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朱志清在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相关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尽快补种改种:每亩补助药肥费25元、整地费50元

种植业受灾地块补贴。对受灾农作物统一开展病虫害防控和喷施叶面肥,作业费加药肥每亩补助指导标准25元。按照“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对绝收农田改种所需种子,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采购,发放到种植户;或由农户自己购买种子,先改种补种,再核实发放现金补贴。对绝收农田的实际经营主体,按照“谁整地、补给谁”的原则,每亩补助整地费指导标准50元。

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和物资保障。组织市县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采用技术宣讲、现场指导等形式,将灾后生产和小麦播种关键技术措施落实到户到田;指导县区乡镇,广泛动员群众采取疏通沟渠、水泵抽水等措施,尽快排除田间积水,确保尽快补种改种,同时不影响小麦播种;对各县区种子、农药、肥料等灾后恢复生产所需物资缺口,积极协调生产和经营企业,开展物资调运调剂,确保生产需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协调种子、农药、瓜菜等物资运输通行证,确保最大限度降低洪涝和疫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加快农田水毁工程修复,争取金融支持受灾经营主体。积极争取上级农业生产恢复和水毁工程设施修复项目资金,加快修复灾毁农田,最大限度减少农业生产损失,保障农田设施尽快恢复正常运行。积极组织受灾经营主体,申请“豫农担—救灾贷”,享受年贷款利率4.25%、免收担保费和年化2%的贴息政策,降低融资成本。

严防死亡畜禽流入市场: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

畜牧业灾后重建方面,除了加强技术指导和消杀工作外,对重点种畜禽养殖企业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确保核心群饲养在安全圈舍;围绕优势畜种,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核心群规模,提高能质量,增强供种能力;及时了解养殖场户需求,掌握灾后恢复重建种苗、饲料、消毒剂、疫苗等生产资料供求信息,进一步加强种苗、饲料、消毒剂、疫苗等物资的协调供应。

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排查力度和频次,组织专业人员及时打捞收集各种因灾死亡畜禽尸体,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治环境污染和疫病传播;对饲养场内外环境、屠宰场、交易市场和畜禽尸体处理等关键场所,严格进行清洗消毒;加强检疫监督,严格落实“四不准一处理”(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对死亡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措施,严厉打击收购、加工、运输因水灾死亡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死亡畜禽流入市场。

重新布局:引导畜禽养殖企业向沿山丘陵地区转移

对于蓄滞洪区内损毁严重的种畜禽场、大型规模养殖场等,开展科学论证和规划,重新布局,引导畜禽养殖企业向环境容量大的沿山丘陵地区转移。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促使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在规模上相匹配。鼓励畜禽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大力发展立体养殖,提高土地利用率。推进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现代化养殖基地,重点发展规模养殖场,逐渐淘汰散养。推进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加快设施装备升级,提高大型养殖场智能化、中型养殖场机械化水。(记者王东红)


网站简介 网站团队 本网动态 友情链接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Copyright© 2014-2020 中原网视台(www.hnmdtv.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