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租房新政出台!申请方式有变 明确只租不售 实现“当日办结”

时间:2021-01-08 07:49:58 来源: 猛犸新闻


记者1月7日从郑州市房管局获悉,鉴于前期郑州市公租房申请审批存在准入条件过于宽泛、申请审批程序繁琐、智能化滞后效率低、区域不平衡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完成整个审批流程需44天)。为落实市委、市政府 “一网通办、一次办成”及“双减”政务服务改革要求,实现“我要申请公租房”事项“一网通办、一次办成”,近日郑州市出台公租房新政策。

新政策都有哪些变化呢?一起来看看!

一、申请简单便捷,实现“当日办结”

新政策调整后,公租房申请由原来“多材料、多部门、多次跑”需44天办结压缩至“当日申请、当日审核、当日办结”,并实现“掌上办”和“零次跑”。自此,郑州成为全国首个公租房申请可“掌上办”“零次跑”“当日办结”的城市。除了通过“郑好办”APP进行网上申请外,申请对象可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服务大厅窗口办理。申请审核采取“1 1 N”(1张身份证、1份承诺授权书、N 个自证材料)的审核方式。对能够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进行比对的,通过大数据系统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实时网上比对。对于不能够通过部门信息共享比对的,由申请对象承诺申报并出具查询授权声明,拍照上传或窗口提交相关信息,通过人工方式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实现当日办结。

二、保障力度增大,实现“即入即保”

新政策调整后,突出了保障性住房“兜底”、“补位”的公益功能,设立收入和资产上线,实物保障轮候期间实行货币化保障,在申请办结后第二个月进行货币化保障,做到“精准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加大人才保障力度,对新就业大学生及引进人才不受户籍年限、养老保险缴纳时限和年龄限制。对新取得保障资格家庭和已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且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6倍(含)的家庭,轮候期间享受货币化补贴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三、供应方式科学,实现“自动配租”

实行“精准保障”,“优先实物保障在环卫、公交、教育、医护一线岗位工作”新精神,设立最长保障期限8年和优先保障政策。注重保证公平公正原则,转变分配方式,采取电脑自动配租方式供应房源,实现不见面分配,取消自由裁量权,树立政府廉政高效形象。

四、资格动态审核,实现“违者即退”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实时审核,充分利用大数据对保障资格进行动态审核,对在报对象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即时予以清退,或按照市场租金限期清退。

五、对保障对象几点提示:

1、线下办理申请手续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亲自办理。

2、线下办理申请手续的,要如实填写承诺书和告知单表格。

3、郑州市公租房只租不售,申请对象谨防上当受骗。

值得注意的是,郑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有所改变,想要申请公租房的朋友们,需要注意以下几条:

郑州市政府办公厅于12月17日印发《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审核程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通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本市市区 (含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郑东新区、市内五区)户籍和在郑稳定就业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要求:

(一)本市市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取得本市市区户籍3年以上。

2. 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和未租住公有住房。

3.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6倍(含)。

4. 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本市市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持有 《郑州市居住证》。

2. 在郑州市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且三年内累计24个月以上。

3. 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 (在户籍地有房产除外)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4.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6倍(含)。

5. 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共同条件

申请保障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申请人员除应当符合前述规定条件外,申请时应年满28周岁;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新就业大学生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未满3年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和人才引进人员不受户籍年限、养老保险缴纳时限和年龄限制。

(四)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请

1. 在本市市区购买过政策性住房 (房改房、经适房等)或在本市市区享受拆迁安置补偿的以及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房产转移记录的 (因患有医疗行业标准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除外)。

2. 在本市市区有自有产权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一方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时未满3年的。

3. 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合计超过15万元的。

4. 购有8万元以上 (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为准)非营运车辆或2辆 (含)以上营运车辆的。

5. 计入征信黑名单或被法院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的。

6. 其他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情形。

关键词: 郑州公租房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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