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最新发文 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零容忍” 打击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时间:2020-12-04 11:21:28 来源: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环境监测数据是生态环境管理、执法、统计、信息发布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依据。监测数据质量的真实 、准确、全面,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保障。12月3日召开的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工作会议上,下发了《郑州市生态环境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源头管理、事中事后监管、打击弄虚作假等三个方面,对监测机构、委托单位、监管单位的职责任务进行了明确,通过信用管理、信息共享、违规查处、宣传曝光等手段,进一步打击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统计:郑州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超120家

据了解,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要求,截止2020年9月份,郑州市已完成对所有行业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共有两千多家排污单位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均要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大多数排污单位委托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

近年来,监测机构迎来了发展的重大机遇,在各种政策引导下和生态环境监测市场的刺激下,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增加。截止到2020年7月底,在郑州注册的社会第三方监测机构超120家。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在今后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的参与度会越来越高。

但不容忽视的是,部分监测机构成立时间短、规模小,缺乏专业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影响了监测数据质量。此外,一些监测机构以少采样、不采样、编造数据、出假报告的方式赚取利润,构成不正当竞争。甚至有些企业为了节约治污成本,不安装治污设施或安装后不运行、少运行,反倒在监测数据上动歪脑筋,强令、指示、暗示、利诱第三方监测机构,按照委托方的意愿出具监测报告。

强调监测机构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新下发的《通知》要求,按照“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市场监管局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行信用管理和信息共享,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监测行为存在不规范或违法违规情况的,视情形给予告诫、责令改正、责令整改、罚款或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等处理,并公开通报。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予以处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有关情况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

此外,会议重申行业规范,通报一批不规范的监测问题。

两家机构出具虚假监测数据被撤销资质

在2019年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与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双随机”检查中,共抽查40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有两家机构以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被撤销了资质认定证书,3年内不再受理其资质认定申请。其他监测机构也都不同程度存在问题,被给予了相应的处理。

抽查监测机构,一家机构被建议撤销资质

2020年10月,省生态环境厅对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机构数据质量开展了监督检查,共检查注册地在郑州市的监测机构19家,其中3家公司被“责令3个月内整改,且整改期间不得向社会出具监测数据”,1家监测机构被“建议撤销证书”,问题情况已移交相关部门。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郭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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