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加班猝死认定工伤 此前四次因非工作时间等不予认定为工伤

时间:2019-08-13 15:16:03 来源: 新京报


山西稷山县一90后男教师加班,与同事午餐时猝死,当地人社局四次认定不属工伤。今日(8月13日),稷山县政府就此事回复新京报记者称,经专家和律师研讨,依据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稷山县人社局决定“对段晓康加班时在外用餐期间因病死亡的情形于2019年8月9日认定为工伤”。

段晓康生前照片。受访者供图

曾因非工作时间等不予认定为工伤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17年山西稷山县一90后男教师暑期加班吃午饭时猝死。校方称,需工伤认定才能予以赔偿。今年8月5日,新京报记者从稷山县人社局及死者家属处获知,该局四次不予认定为工伤。其中第四次认定不属工伤的理由为,“非工作时间,未在岗位上遇故身亡”。8月7日,稷山县人民政府答复称,该县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此事进一步进行调查核实,将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做好工伤认定相关工作。

四次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受访者供图

关键词: 教师 猝死 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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