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黑杨幂判赔 赔偿杨幂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时间:2019-05-14 15:41:43 来源: 北京晚报


为了吸粉成为“网红”,在校大学生彭某在微信、知乎等平台大量发布八卦新闻。而他连续写了多篇描述杨幂与其他女艺人互撕互黑、塑料姐妹情以及质疑杨幂买热搜的文章惹恼了杨幂,将其告上法院。记者今日获悉,西城法院认定彭某侵犯杨幂名誉权,判令其从后台删除相关文章、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杨幂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及取证的公证费16000元。

1994年出生的彭某是上海一所大学的在校生。微信公众号“刘空青”、知乎平台“刘空青”、新浪微博“空青社”等都是他注册的自媒体,大量发布明星八卦文章,其中不少内容都是针对杨幂的。比如,彭某发布以《杨幂唐嫣争斗战》为标题的连载稿件中称:“独家扒皮杨幂和唐嫣这对中国好闺蜜是如何从相亲相爱走向水火不容互黑的。”

杨幂认为,彭某通过其注册的自媒体大量发布她“买水军、买通告”“与闺蜜水火不容互黑”“国际幂特别会背后插刀的,比方说点赞黑闺密微博”等虚假、贬损、诽谤性信息,已严重侵害了她的名誉权。杨幂将这些文章的发布情况全部公证,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除要求删除相关文章,并书面赔礼道歉、公开澄清事实之外,杨幂还要求彭某赔偿其经济损失1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及取证的公证费16000元。

判决书中记载,彭某自称长篇累牍的撰写涉及娱乐圈艺人稿件目的是打造“网红”,吸粉,博取关注。他先是表示自己的文章写的都是客观真实情况,或经合理查证,有理由确信为真的内容。即使某些事实无法查明或不便查明,但涉及的事实也不是他自己凭空捏造的。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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