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下月起施行 新增药品看这里

时间:2018-10-26 14:16:54 来源: 搜狐健康


10月25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以下简称新版目录)正式对外公布。国家卫健委在通知中指出,新版目录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新版目录在数量上新增了165种药品,包括肿瘤用药12种、临床急需儿童用药22种以及以及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全球首个也是国内唯一一个全口服、泛基因型、单一片剂的丙肝治疗新药等。相较旧版目录,突出了常见病、慢性病以及负担重、危害大疾病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基本用药需求,特别注重儿童等特殊人群用药。

在早前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曾益新表示,和过去的基本药物制度相比,新版目录有多个不同之处。

首先,在目录的遴选方面更加注重突出药品的临床价值,坚持动态调整和调入、调出并重,拟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可以是新审批上市,价格较高,但效果较好的药品,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临床疾病防治的需求。同时,也考虑到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在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允许地方增补药品是制度建设初期的过渡性措施,所以这次我们的意见就明确了,原则上各地不再增补药品。

在保障供应方面更加注重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的作用,特别是总结和借鉴近年来在药品集中采购和解决药品短缺方面的经验,从鼓励企业的技术改造、完善采购配送机制、加强短缺药品的预警应对作出了系统安排。特别是强调要提前预防药品短缺,通过系统监测及早发现短缺的情况,确保基本药物不断档不缺货。

在配备使用方面更加注重基层和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用药的衔接,来助力推进分级诊疗。上级医院和下级医院在品种、剂型、规格都实行上下联动,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小病在基层、康复在社区提供用药的保障。同时通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财政补助等方式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理诊疗、合理用药的激励约束机制。

在保障质量方面更加注重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联动,强调按程序将通过了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优先纳入基本药物目录,逐步将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品种调出目录,进一步强化基本药物是安全药、放心药。

在降低负担方面更加注重与医保支付报销政策做好衔接,兼顾公共卫生疾病防治等方面的需要,明确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医保部门在调整医保目录时,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目录范围或者调整甲乙分类,逐步提高实际保障水平,最大程度减少患者药费支出,增加群众的获得感。

北京医院药剂科主任胡欣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新版目录发布后,基本药物的用药水平和层次得到了明显提升,“以往将基本药物视为基层药物甚至廉价药物的观点再也站不住脚了”。

时隔6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迎来首次更新。那么今后,目录将迎来怎样的更新方式?

据曾益新介绍,国家基本药品目录动态调整的规则已经明确。动态调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对一些新上市的疗效确切、价格合理,比现有的药品疗效更好的一些药,应该适时启动调整的程序,及时纳入基本药物目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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